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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及方式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1-06-24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举报指南

一、受理范围

1.对党员、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违反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、控告、批评、建议;

2.党员、党组织对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察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;

3.对学校党委、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决定、决议以及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、举报;

4.教职工不服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;

5.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、建议、咨询等;

6.应当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举报事项。

二、举报注意事项

1.信访举报必须实事求是,必须依法依纪;

2.欢迎署名举报;

3.凡诬告、陷害者,将追究其法律及纪律责任;

4.请说明您的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随时和您联络。

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方式

来信请寄: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36号纪委办公室(监察办公室),收邮编:050031

来访请到: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36号

举报电话:0311-87208012 0311-87207966

网上举报:hbdzdxjjw@sina.com